YMG记者史崇胤
通讯员张国忠徐凯
招远市的王某为了成立公司,借了200万现金存进银行完成注册公司的验资程序,随后又迅速取出归还“债主”。日前,招远市公安局毕郭派出所民警经过多方调查将这个“泡沫”戳破,王某已经被取保候审。
今年8月份,毕郭派出所民警在村里走访时了解到,村民王某要成立一家公司从事净水设备买卖,但却又同时在四处借钱,并保证不出几天就归还。民警告诉记者,种种不寻常的迹象表明,王某有抽逃资本的嫌疑,他们立刻在工商局和银行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王某在验资时挂在账上的200万注册资金不仅没投入生产运营,还在领到营业执照一个周不到的时间就提了出来。民警立刻传讯了王某,王某交代了自己因为没有注册资金,而向别处借钱注册公司后,又将注册资金抽逃的事实。
“企业注册资金是衡量其实力的重要指标,‘空壳公司\’因为有上百万的验资证明,所以在交易中容易骗取别人信任,一旦发生经营纠纷乃至商业诈骗,进行查处将十分困难,对社会危害很大。”民警说。相关链接
刑法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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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招远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