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刘洁通讯员刘鹏飞)8月9日,市民李先生在栖霞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一并缴纳了本应到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的地方税费。“太方便了,以前得国地税两头跑,现在在一家就办完了所有事。”
这就是栖霞国地税深化合作开展的委托代征业务。长期以来,纳税人到国税部门申请代开发票缴纳增值税后,需要再到地税部门缴纳地方税费;在地税部门缴纳地方税费后还需到国税部门办理其他业务,这样就存在多处跑、缴税不便捷等问题,甚至有可能产生税费流失。
为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减少征纳成本、降低税收流失率,杜绝“零散税收”的“跑冒滴漏”问题,栖霞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加强委托代征管理、自开票纳税人的附加税费管理、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等,不断探索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和信息高度聚合,共同打造升级版的“国地税+”。
效果也颇为明显。上半年,国地税联合采集或共享涉税信息2061条,国税代地税局累计征收地方税费900余万元,地税代国税局累计征收增值税120余万元,通过协同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国税局增加税款1900余万元,地税局增加税款1600余万元,国地税合作成效显著。“双向”委托代征向纵深推进。地税部门代征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对于到国税部门代开发票的纳税人,国税部门代地税部门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地方税费;积极探索共同委托“第三方办税”新模式,利用邮政部门营业网点多、服务覆盖面大的优势,将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功能拓展到社会。
自开票纳税人附加税费管理合作稳步推进,通过征管互助,实现信息共享。栖霞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彻底杜绝自开票纳税人附加税费流失的情况,栖霞市国税局、地税局将加强自开票纳税人的附加税费管理合作,对于国税自开票纳税人实现的增值税附加税费,国地税定期进行信息传递,及时通报比对。同时推行“以票控欠”,地税中心税务所核实并追缴纳税人附加税费后,对不履行附加税费缴纳义务的纳税人及欠税信息,由地税部门统一反馈给国税部门,国税部门在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时予以提醒,督促纳税人缴纳欠税,否则将对欠税的纳税人限购发票。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合作也是栖霞国地税合作的一大亮点。营改增后,房地产税收由地税“一家统管”变为国地税“两家共管”,征管范围的改变牵一发而动全身,地税部门面临“征管难、难征管”的局面。鉴于此,栖霞市国地税深化合作,地税部门将营改增前掌握的建筑业、房地产行业信息、纳税人相关资料、税款缴纳情况等与国税部门对接,方便国税部门实现数据积累,做到资料齐、底数清、情况明,深入了解建筑业、房地产企业纳税情况,加强建筑业、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管理。国税将营改增后建筑业、房地产行业实现的税收定期传递给地税部门,同时采用“以票控欠”措施协助地税部门催缴附加税费、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地方税费。栖霞国地税通过同绘“一张图”,实现了共下“一盘棋”,打出了一组漂亮的组合拳,合力破解了房地产业的征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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