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滨城支行)与滨州市三友工贸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农行滨城支行已将对以下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保证债权、抵押权及相关的诉讼追偿权等)依法转让给滨州市三友工贸有限公司。现农行滨城支行与滨州市三友工贸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包括承债主体和清算主体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滨州市三友工贸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包括承债主体和清算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滨州市三友工贸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及/或履行清算责任。
注:1、以下清单列示截至 2016 年12 月 21 日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余额。2016年 12 月 21 日之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滨州市三友工贸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及法律的有关规定计算。因诉讼执行形成的相关费用由债务人和担保人向滨州市三友工贸有限公司支付。
2、下列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或其他承债主体。
3、滨州市三友工贸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勇,联系电话:13346280001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市东办事处东王村建材市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
滨州市三友工贸有限公司
2017年6月 2 日序号1
债务人名称山东侨昌化学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37010120150002830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本金
15000000.00
利息
234958.70
转让债权合计
15234958.70担保人王春源、任立生
在网上买了5万多元的名牌干红葡萄酒,到货后才发现是假冒产品。前不久,蓬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根据举报线索,历时11个月、跨四省两市,成功侦破这起销售假冒名牌红酒案件,不仅查扣了一批侵权干红葡萄酒,更顺藤摸瓜发现了从事假冒知名品牌干红葡萄酒生产的上游厂商,并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抓捕。
日前,上海市一批发部负责人张某通过阿里巴巴网,从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某红酒商行刘某处分两次购进某知名企业生产的500 箱干红葡萄酒,总价值5万多元。货到后,张某发现该酒的外包装箱印刷颜色偏浅,怀疑系假冒干红葡萄酒,随即联系该生产企业进行鉴定,结果确系假冒产品。该知名生产企业打假办主任随即到蓬莱市公安局报案,该局经侦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上海对涉案的干红葡萄酒进行查封,掌握了销售假冒干红酒的网站、网址、网店名称和销售电话,以及销售过程中双方的聊天记录和收款账号,并很快确认了河南郑州嫌疑人刘某和王某的身份信息。随后民警根据其交易明细,发现在北京、云南、广东肇庆、河南郑州、广西南宁等地,均有经销商购买了这类假冒红酒。在掌握了确凿证据后,抓捕工作随即展开。然而通过嫌疑人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信息,蓬莱警方并未找到销售假冒红酒的商行。正在为找不到店铺发愁时,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微信朋友圈里发的一张照片,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注意。通过比对照片中的建筑物和周边景物,民警分析商行位于郑州二七区百荣世贸商城,并在商城确定了拍照位置,然后以拍照位置为中心向周围搜索,最终找到了销售假冒红酒的商行,通过大数据手段严密侦查,确定了嫌疑人刘某的住址。随后民警又通过房产信息搜索,查询到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的住址,王某为刘某的岳父,而销售假冒红酒的商行,也正是登记在王某名下。
蓬莱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在河南警方的大力支持下,将王某和刘某抓获。最终在烟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网安支队和河南警方等多警种的大力配合下,跨四省两市,历时11个月成功侦破这起销售假冒名牌红酒案件,并在其店铺内查扣了一批侵权假冒干红葡萄酒。
日前,蓬莱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通过王某、刘某销售的假冒知名品牌干红葡萄酒,民警发现河南周口安某是制售假冒干红酒的厂商,销售范围涉及其他省市。目前,蓬莱警方已在全国范围内再度展开抓捕行动。徐忠 陈继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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