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交易遭“网络诈骗”,抓获一外国人
2013年12月底,蓬莱当地一公司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在与外国公司从事跨国业务来往时遭遇诈骗。
同许多跨国业务类似,因为交易便捷,该公司经常通过网络与对方交流。因合同约定期限要到,外国公司急需将合同价款汇给蓬莱某公司。交易过程中,网页出现提示,以需要审计等由暂时把各个业务口封闭,并提示如有交易的话重新汇到另行指定账号。因交易急切,外国公司便将欠款汇出。结果,在事后向蓬莱某公司核实时,却获悉款项并未收到。双方这才意识到可能是遭遇了网络诈骗。
当地警方立即立案调查此事,并确定尼日利亚籍人士奥某有重大嫌疑。根据属地原则,在一国境内,不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犯了罪,该国均有刑事管辖权,并对罪行适用本国刑法进行追诉,这是各国行使管辖权的首要根据。这意味着如果外籍人士在我国犯罪,也应适用我国刑法对其追究责任。依据线索追查,信息显示款项还在广东东莞的银行账号内,尚未取走。于是警方便迅速采取冻结措施,并紧盯账号异常。很快,取款的奥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外籍人士获得法律援助,为当地首例
涉嫌诈骗的奥某在看守所在押期间,欲寻求法律帮助,又无力聘请律师,便通过蓬莱市看守所向蓬莱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对于外籍犯罪嫌疑人在公安刑事侦查阶段的法律援助,我国现行法律援助制度目前尚无明确规定。”蓬莱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因首次受理此类涉外法律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进行了集中审查探讨。
结合《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和规定,援助中心认为: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符合法定援助或酌定援助条件,也可获得法律援助;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本案中,外国人奥某可列为援助对象。之后,中心决定给予外籍人员奥某刑事法律援助。
随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山东同杰律师事务所罗世灿律师免费代理此案。
12月28日,律师接受指派开始为奥某提供刑事侦查阶段所需的法律帮助。“让外籍嫌疑人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及时被告知应该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从而保护其人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罗世灿律师告诉记者,遵循国际公约和惯例,要防止其遭受刑讯逼供、种族歧视及虐待。
经查属非法居留,男子或被遣送出境
在翻译的帮助下,律师了解到,奥某为尼日利亚人,来了中国两年多,汉语并不精通,之前在南京学习,签证早就超期,未及时办理新证。对于诈骗一案,奥某并不承认自己从事诈骗活动,而只是替朋友取款而已。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因签证过期,属非法居留境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奥某应该被限制在国内的活动,可能会被遣送出境。
新闻推荐
蓬莱,一座充满神秘色彩、历史悠久的仙境之城,地处胶东半岛最北端,濒临渤海、黄海;一座被授予无数荣誉的城市,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佳休闲旅游城市、国...
蓬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蓬莱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