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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撞成植物人 亲属争赔款, 法律援助中心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厘清纠纷

来源:烟台晚报 2013-10-09 18:24   https://www.yybnet.net/

YMG记者于杨通讯员韦彦交通事故导致家庭破碎,一人死亡、一人成植物人,如何分配赔偿款成了亲属们争执的焦点,甚至大闹法庭。昨天,记者从蓬莱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这起复杂的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因受害人的特殊情况,让到案的赔偿款分割成了难题。案件在援助中心指派律师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一死一残获赔43万元

蓬莱居民刘某某与其妻苏某原为蓬莱市某企业的工人,后因企业倒闭,夫妻二人均失业。刘某某父亲刘某为帮儿子谋生计,将自己承包的几亩果园交给儿子管理。刘某某、苏某经常驾驶三轮车到蓬莱城里销售水果。2011年下半年,二人驾驶三轮车行至蓬莱市一路段,与汪某驾驶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苏某成为植物人。刘某某的父亲和母亲已年近七十,在村务农,常年患病,儿子刘某昆还在上学。突发的交通事故,使原本贫困一家雪上加霜。抚养教育未成年孙子问题、向肇事方索赔、维护儿子儿媳的权利,都成了两位老人面临的难题。2012年4月,刘某某的父母和其儿子刘某昆到蓬莱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中心工作人员立即指派了山东西政(蓬莱)律师事务所季树金律师办理此案。案件开庭前,承办律师主动与受害人之一苏某的代理律师联系,找到了在押肇事方汪某进行协商。经调解,汪某表示愿意赔偿。当事人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汪某一次性赔偿刘某(死者刘某某的父亲)、李某(死者母亲)、刘某昆(死者儿子)和苏某(死者妻子)共31万元。赔偿款很快被交至当地法院。2012年6月,蓬莱市法院针对此刑事附带民事案进行公开审理。因汪某驾驶的轿车投保了第三者强制险,法院判决汪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偿122000元。至此,刘某、李某、刘某昆和苏某4人共得赔偿款432000元。按照法律规定,当时已为植物人的苏某需要监护人,其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可担任监护人,但由于苏某的配偶刘某某已在事故中丧生,而刘某昆当时又是未成年人,由苏某的母亲赵某担任其监护人是最为合适的,双方家属并无异议。

为赔偿款亲属大闹法庭

43万余元的赔偿款虽到账,但款项具体分割紧接着便成了两受害方亲属争执的焦点。2012年8月,受害人苏某的母亲赵某作为苏某的监护人就赔偿款分割事项,代苏某向蓬莱市法院再次提起诉讼,要求与死者刘某某的亲属分割赔偿款。当年10月份,此案在当地基层法庭审理,当庭双方调解未成。庭后承办律师多次与苏某方的代理律师及苏某的哥哥、侄子进行调解,但均各执己见。2013年2月,法庭再次开庭进行了调解,仍未果。无奈之下,刘某方的代理律师季树金向法庭提出申请:“中止审理本案,待刘某昆18周岁后,将苏某的监护权从赵某处变更过来,由刘某昆作为苏某的监护人领取赔偿款”。但此申请却遭到苏某的兄弟姐妹及侄子的反对。当地法院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经审委会研究后,支持了刘某、李某、刘某昆关于中止审理本案的申请。

2013年5月,苏某的亲属将已成为植物人的苏某强行抬至法庭,法院派出法警维持秩序。为避免苏某发生意外,法庭与律师沟通,做通刘某、李某和刘某昆的工作,由其将苏某接回。其间,苏某的侄子因妨碍正常执法被司法拘留。

变更监护人促成双方和解

5月底,法庭第三次召集当事人各方调解,苏某亲属的意见是:苏某继续由她的母亲赵某照顾,而刘某一家每年支付赵某15000元伺候费用,等苏某去世后,刘某、李某、刘某昆、赵某四人再分割赔偿款项。

若单纯应付结案、双方暂时达成调解协议,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对双方关系和苏某本身并非良策,再者,赔偿款继续存放法院,对当事人也并非好事。考虑到此,承办律师、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沟通,并积极推动事件的一次性解决。此时,苏某的儿子刘某昆已毕业并已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可担任苏某的监护人。据此,经多方磋商,受害人亲属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自2013年6月起,苏某由刘某昆监护,负责其日常生活起居及护理。二、在432000元赔偿款中,扣除原告苏某亲属垫付的40000元,归赵某所有;扣除由被告(刘某、李某、刘某昆)垫付的费用80000元,归该三被告所有。三、剩余的312000元,由原告和被告平均分割。原告苏某分割所得款156000元,由原告苏某的亲属与被告刘某昆共同保管,每年支出15000生活费用于苏某生活及护理,至其生命终止。如不够苏某支出,由被告刘某昆自行负担。届时,如上述款项有剩余,则剩余由赵某与刘某昆平均分配。”

不幸的是,协议达成后不久,受害人苏某去世。在律师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协商,将苏某所分的156000元扣除10000元归刘某昆作为苏某丧事所用费用,余下的146000元进行平均分割,刘某昆和赵某各73000元,双方同意达成共识。当事人各方一起到法院领取了款项,几经波折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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