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姜晓 通讯员 孙晓伟)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福山公安始终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工作理念,严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对涉疫违法犯罪坚持“快反应”、“零容忍”。近日,福山公安依法处罚1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行为人。
3月26日晚,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民警在接处警工作中发现,市民史某某拒不执行有关疫情防控紧急决定,并多次逃避核酸检测,存在疫情传播风险。3月27日上午,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史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所有居民应主动配合政府的疫情防控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人员,公安机关将零容忍、出重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维护疫情防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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