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史崇胤 通讯员 姜波)近日,烟台交警四大队在夜查行动中查获一司机驾驶共享汽车不但无证还酒后驾驶。这名驾驶人为其违法行为将付出罚款和被行政拘留的代价。
5日晚,烟台交警四大队民警在辖区设卡开展夜查行动,20时许执勤民警在莱山区迎春大街上拦停一辆共享汽车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即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经过询问得知司机竟然没有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驾驶员交待,当天晚上朋友扫了一辆共享汽车,让其驾驶该车帮忙接个朋友。而自己当天喝了点酒,感觉喝得不多,抱着侥幸心理就驾车出发了,没想到遇到交警设卡检查,被查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无证、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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