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童佳怡 通讯员 谢楠)14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21年,烟台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省控及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消Ⅴ”,全部达到或优于Ⅳ类水体,实现历史性突破。国控地表水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1.8%,居省内沿海地市第1位。
2021年,烟台市通过构建地表水环境管控三级网络,制定了《烟台市水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方案》,围绕“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方面,明确140余个断面水质控制目标、所属区市和镇街,分级加密监测,实施精细化水质管控。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现跨界县域全覆盖,将重点河湖断面水质达标和改善纳入水生态补偿,每年2000万专项资金用于激励水环境质量改善区市,以国省控河流、城市水源保护区为重点,在烟台市范围组织开展重点河流水环境问题“再回头、再排查”、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水源地保护专项整治、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等四大专项行动。
据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原伟介绍,烟台市全年共完成249处河流环境问题、30余处水源地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改工作;完成2294个排查出的入河排污(水)口的溯源,及183处工业生产废水、城镇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整治等工作,整治完成率83.8%,烟台市河流水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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