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异地转诊费用如何结算?
答复: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后,在省内或跨省联网医院就医可持二代社保卡在医院联网结算。如未办理二代社保卡或在非联网医院住院,出院后需持以下材料由转出医院代为结算:(1)异地转诊审批表原件;(2)住院收费有效票据;(3)费用明细清单;(4)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经审核费用明细清单无法准确反映治疗情况影响报销的,还需提供完整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
异地居住(工作)发生的转诊住院费用,由参保人或代办人持以下材料报送到有代传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1)异地就医管理登记表复印件;(2)住院收费有效票据;(3)费用明细清单;(4)经患者签字确认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中国银行借记卡(存折)的复印件;(5)异地定点医院开具的转诊建议原件。经审核费用明细清单无法准确反映治疗情况影响报销的,还需提供完整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
参保人员异地转诊有效期内,在备案的转入医院发生的因恶性肿瘤和白血病诊治产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按照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审核结算。
咨询:异地急诊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答复:异地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实现线上申报,经审核后符合急诊条件的,在全国联网平台结算医院可持社保卡登记结算;也可出院后由个人或代办人将完整住院病历、门诊病历等材料报送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急诊申报。结算时,需持以下材料报送到有代传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1)急诊申报表;(2)住院收费有效票据;(3)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4)费用明细清单;(5)身份证复印件;(6)经患者签字确认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中国银行借记卡(存折)的复印件。
咨询:全国联网平台医院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答复:办理异地居住(工作)或转诊手续后符合全国联网结算政策要求,且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实行异地住院医疗费即时结算的,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联网结算政策要求执行就医地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报销政策。
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衣宝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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