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4月26日讯(记者梁莹莹)记者从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为确保2021年五一节假日期间烟台境内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通,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长时间、长距离拥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对高速公路实施临时管制。
《通告》称,2021年5月1日0时至5月6日6时,除经烟台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审批为服务区运送油品的车辆外,禁止其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
2021年4月30日14时至19时、5月1日5时至17时、5月2日8时至17时,烟台范围内除运送生鲜果蔬、持有超限运输通行证、疫情防控通行证以及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调运单系统统一编码《新冠病毒疫苗货物道路运输调运单》的运输车辆外,禁止其他四轴(包含)以上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节假日其他时间段内,高速交警将根据交通流量、交通事故发生情况适时对全市高速公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5月1日至5月5日,禁止所有高速公路路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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