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1月25日讯(记者梁莹莹通讯员王军良许仁省)生日当天饮酒驾驶营运车辆,被交警查获后两度逃跑,这个生日对驾驶员高某而言很难忘。1月25日,记者从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获悉,为扎实推进冬季交通安全百日会战,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连日来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在辖区内持续开展酒驾、醉驾、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行动。近日,大队民警查获一起酒驾营运车的案件。
近日,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按照部署在开封路执行巡逻整治。当天20时30分许,一辆悬挂鲁B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灯光异常刺眼,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原来车辆前牌照上方私自加装LED强光灯,民警遂对该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拦停检查。
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而驾驶员下车后却立即远离民警并躲躲闪闪,且拒绝出示证件。民警上前询问驾驶员时,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民警询问驾驶员是否饮酒时,驾驶员转身就跑。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截,并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
经检测,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73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时,驾驶员谎称证件在驾驶室并趁机再次逃跑。民警再一次将其拦下。
经过民警耐心说服教育,驾驶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到后悔莫及,并说出了喝酒的原因。原来,当天是他的生日,高兴之余中午喝了三两白酒,傍晚接到单位通知,有运输任务让他出车,但他却向单位隐瞒了自己中午喝酒的事实,侥幸出车,结果被交警查获。
经进一步核实发现,驾驶员高某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性质车辆。高某因酒驾营运车面临吊销驾驶证,5000元罚款,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目前,高某的驾驶证已被依法扣留,涉案车辆被移放停车场,等待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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