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徐峰 通讯员 张璋)昨日,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发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选择提醒,并公布开发区152所核验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提醒家长,假期里,要督促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科学安排假期学习计划,不盲目参加各类社会培训。如要给孩子报名到民办培训学校接受文化类、艺术类教育培训,一定要提前了解国家关于培训机构管理的相关政策,谨慎选择。家长可通过登录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http://xwpx.emis.edu.cn),查询培训学校的基本情况,或登录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信息。
开发区教育分局介绍,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培训机构,消费者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尽可能降低消费风险,消费者务必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如有口头承诺应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化解纠纷渠道。
培训机构收费项目、标准、收退费办法等信息应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允许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费用一般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消费者在缴纳培训费用时,要理性消费。缴费时一定要即时索取与培训机构名称相一致的机构出具的税务发票,把维护合法权益做到前面,避免后期权益受损。
另外,疫情期间,家长不仅要选择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还要查阅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复学条件核验,核验通过的培训学校白名单(扫描右下方二维码可查)已进行公示。除此之外,应当配合培训机构采取疫情防控措施。接受教育培训前,应当查看办学场所消防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消防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等消防安全器材是否齐备。
需要提醒家长的是,若与培训机构发生消费争议,要尽可能收集齐相关证据,可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通过与培训机构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校外培训机构咨询举报电话:0535—697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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