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1月21日讯(记者秦雪丽通讯员文小东王志国)记者从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稳控物价工作政策提醒告诫会,要求各相关经营者及行业协会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会议宣贯了市委市政府、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解读了《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提醒要求。振华购物中心(超市、量贩)、大润发、家家悦、万光城润、佳士客、银座商城、新世界百货、德远商城、宝能超市等20余家商超企业及药品销售企业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全市各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疫情期间有关价格政策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与会企业要真正发挥主流市场主体作用和社会责任,不得违反规定乱涨价、变相涨价,不得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坚决杜绝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涨价、恶意控销等价格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价格干预措施,坚决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以及国家总局、省局关于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春节期间保障民生、稳控物价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要密切关注消费量大的粮油肉禽蛋菜奶等农副产品、茅台等名优白酒、防疫物资和当地居民节日消费特色商品市场价格,加强对客运、旅游、住宿餐饮、娱乐、停车收费、物业费、快递、网络购物等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严查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依法处置各类价格投诉举报案件,高度关注舆情社情,重大舆情事件及时上报。对社会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相关经营者将列为重点巡查、检查对象,对其价格行为实施重点监管。要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巡查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哄抬物价、不执行法定价格干预措施及紧急措施、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顶格处罚,并将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目前,烟台市日用消费品供应充足,物价基本平稳。此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新闻推荐
潍坊卫健委来烟“取经” 烟台市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获点赞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王文通讯员宋哲)1月18日-19日,潍坊市卫健委、潍坊市中心血站以及医院组成的考察组来烟台市学习临床用...
烟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烟台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