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校园生态并不利于教师对学生惩戒,教师惩戒学生容易造成师生冲突、家校矛盾。这导致部分教师担心惩戒学生会给自己惹麻烦,不敢轻易对学生采取惩戒手段,能少管则少管。
“有的学生犯错误挨点批评就受不了,其实是责任意识淡薄、抗挫折能力差的表现。要教育每个学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当前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在这方面都严重缺失。真要做到老师敢于、善于惩戒,还需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规则》强调的惩戒边界。实施一般教育惩戒,需要落实教师教育教学自主权,同时有必要根据学生违纪违规情节,一一列出可以实施的教育惩戒。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可在广泛听取教师、家长和学生意见基础上,出台本地区、本校的教育惩戒细则。”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
“教师放心施教,教育才会美好。教育惩戒权真正落地,要通过保护和免责机制让教师有底气,不能让手中的戒尺变成烫手山芋。基层部门应进一步健全完善教师教育管理相关细则和程序规定,建立完备的教师管理争议处理及救济程序。凡是在法定权限内的教育行为,应当旗帜鲜明依法保护,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水平,进而构建教师正确行使教育管理权力的空间、氛围和动力。《规则》的出台,迈出了破解学校教育‘不敢管、不会管’困境的关键一步。从学校到家庭再到社会,要各尽其责、共同发力,营造一种良好的育人生态。”
——烟台市教育局政策研究室主任李纪超
●《规则》明确家长在学校制定教育惩戒具体规则以及教育惩戒实施、监督救济等过程中享有参与权、监督权。惩戒教育,家长如何参与?
“惩戒会不会变成对孩子的惩罚?”
——学生家长章小翠
●家长和教师的长远目标都是一致的,双方是一种融合共生的关系,这是落实惩戒教育、加强家校互动的有利因素。家长要理解、支持、配合老师教育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环境。家校要保持积极良好沟通。在学生受到惩戒后,教师告知家长学生行为情况,并向家长了解孩子心理和生理状况,以此调整惩戒方式和力度,尽可能避免教育惩戒给家庭和孩子教育带来的负面影响。还可以组建家长理事会,以志愿者的形式主动协助学校实施惩戒教育;开展家教小沙龙,及时解决一些小众的、个性化问题……
“教师惩戒学生是应该的,但要有理有据,如果因为很小的错误受到过于严厉的惩罚,我们心里也会觉得委屈。”
——初二学生范钰晶
●教师惩戒措施是否得当,得看是否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要在实践中分清教育惩戒的边界,落实到具体行动区分上:动因区分,是否具备行使教育惩戒的前置条件;程度区分,教育惩戒措施力度与适应情形是否相吻合;效果区分,教育惩戒权的行使是否达到教育转化的效果。当务之急,需要对教师进行专业化培训,让教师对行使教育惩戒权有精准理解和把握。同时,严格落实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的负面清单,一旦出现禁止性情形要依法处置。
“教育惩戒的原点和终点都是教育,惩戒只是教育的手段。教师选择惩戒措施,应遵循育人原则,以可接受的方式将惩戒目的触及学生心灵,防止滥用惩戒损害学生身心健康,要做“手持戒尺、眼中有光、心中有爱”的教师。在多数教师看来,教育惩戒之所以不同于惩罚,是因为教育惩戒是从爱出发,责之切源于爱之深。”
——小学班主任王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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