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邹春霞 通讯员 邱思程 摄影报道)本报关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房”办证专栏开办后,很多读者纷纷给栏目留言,咨询自己家的小区啥时候能办证?咨询最多的是莱山区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
记者从莱山区自然资源局获悉,经过多方努力,截至目前,莱山区已化解66个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办证难”问题小区。这些小区都在哪?具体是什么情况?记者进行了探访。
66个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办证难”问题小区已化解
“莱山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小区未办证的原因各不相同,比如有的小区是因为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擅自改变规划用途后未补缴土地出让金;有的小区是消防、配套设施等达不到住建部门要求,未取得竣工验收手续;还有的小区是房屋超规划建设,开发企业缺少相关手续等。”采访中,莱山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宋丽红介绍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归属不同部门管理,因标准不统一,法规政策执行不严格,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等原因造成部分土地、房屋在建设、规划等方面不够规范,手续和材料缺失。实行统一登记后,部分土地、房产按现行的政策不能登记交易,化解难度大,群众反应强烈。
宋丽红介绍,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必须提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等,也就是说必须解决掉所有的历史遗留问题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记者了解到,自省、市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化解政策出台后,莱山区已化解66个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办证难”问题小区。目前,莱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受理后,首次登记(大证)1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移登记(个人小证)3个工作日内就能办结出证。
初家七街13-18号楼等小区已具备办证条件
“房子对老百姓来说是大事,房子虽然是自己的,但是一直拿不到证终究是心里不踏实,无法买卖也不能抵押,现在好了,拿到证了,心里也安稳了。”采访中,住在汤墅王朝的王先生说道。
像王先生这样,在莱山区已有1.3万多名业主拿到了属于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包括建设年代较早、化解难度较大的宏福园小区、电力小区、凤凰新城等,上述小区业主向莱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登记所需材料,即可申请个人产权登记。
汤墅王朝由烟台凤山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前期因存在司法查封、未取得竣工验收手续等原因,导致未能办理不动产证。通过遗留问题处置专班积极推进,该小区除未建设完成的楼幢外,均已具备为业主分证条件,现阶段业主可备齐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来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
鑫都海景花园11-13号楼,由烟台市天成实业公司开发建设,前期因建设手续未完善,导致未能办理不动产证。经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专班积极推进,目前首次登记均已办结,全部具备为业主分证条件,现阶段该小区业主可备齐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来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
初家七街13-18号楼、柳林路12、13号,前期由于不能缴纳土地出让金,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依据市级出台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政策,解决了长久以来困扰业主的“办证难”问题。目前,该小区所有楼栋均已具备办证条件,现阶段业主备齐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来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
宝龙城市广场等小区均已具备为业主分证条件
宝龙城市广场(迎春大街198号1-7号楼)、东区ABCD办公楼(港城东大街588号3-6号楼)、胶东文化广场产业一期(长宁路368号1-5号楼)、中铁逸都(山海路111号1-22号楼)、同德花园(龙珠路10号1-18号楼)、华润中心(清泉路77号1-4号楼)、凤凰山庄(凤凰西路358号1-11号楼),前期因登记手续未完善,导致未能办理不动产证。通过遗留问题处置专班积极推进,以上7个小区均已具备为业主分证条件,现阶段业主可备齐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来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
埠岚新街(9、21、33、51号楼)、飞龙苑(1、2号楼)、观海花园(6、16-17、19号楼)、海天名人广场(3-4号楼)、河北供销社(2号楼)、飞龙河东小区(9号楼)、宏川路(54、56、58号,附54、附56、附58号)、黄海城市花园(岚园4、7、10号楼,玉兰园2、4号楼)、晖光路住宅楼(35-36、39-44、48-50号),以上10个小区前期因不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导致以上小区业主未能办理不动产证。通过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专班积极推进,目前均可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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