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宋毅)2021年1月10日是我国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 昨日,烟台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司法警察共同向警旗宣誓,庆祝首个“警察节”。 当前,烟台市两级法院共有警队15个,国家政法专项编制司法警察及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共计400余名。烟台市中院法警支队自成立以来,先后两次被省法院法警总队评为“先进支队”并荣立集体三等功,其中1人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司法警察称号”,2人荣立个人二等功,22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烟台市各基层法院法警大队受到各级集体表彰37次,个人表彰98人次。
刑事庭审保障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重要的法定职能之一,也是司法警察队伍重点阵地,确保刑事审判的绝对安全是司法警察队伍的生命线。近年以来,烟台市法院两级警队科学谋划,落实责任,保证了烟台市法院刑事审判保障中没有出现一起重大安全事故,顺利完成了对朱永君、王勇、曲刚等一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的刑事审判保障任务。2020年,烟台市法院两级警队共保障刑事开庭2179次,其中包括涉黑涉恶刑事案件67次,押解看管刑事被告人2026人次,共出动警力13031人次;保障民商事和行政开庭62970次;共出动警力89775人次。
司法警察担负着所有进入法院当事人的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任务。近年来,烟台市法院司法警察严格履行职责,烟台市没有发生一起当事人伤害法院工作人员的事件,有效保证了人民法院的审判秩序、审判环境以及法院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安全。2020年,烟台市法院两级警队共安检当事人591940人次,安检车辆125496台次,检出管制刀具及各类违禁物品220件。
“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打响以来,烟台市法院司法警察配合执行法官奋战在执行工作最前沿。他们服从服务于执法办案,严格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为执行工作的攻坚克难提供了坚强保障。自“基本解决执行难”开展以来,烟台市法院司法警察共参与执行9684次,共采取强制措施3212人次。
去年以来,烟台市法院司法警察响应号召,勇于担当,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战役,成为疫情防控的“先锋军”。一方面,各法院警队积极派出人员参加社会和社区各类疫情防控活动。据统计,2020年,烟台市法院司法警察共有214人次参与各类疫情防控活动累计2295天;另一方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好安检工作,坚持对每一个进入人民法院的当事人查验健康码和测温消毒,对体温异常和无法出示健康绿码的人员进行从严管控,从源头杜绝了隐患的发生。2020年,烟台市法院两级警队共进行疫情防控测温消毒635297人次,劝返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体温异常人员582人次。
法条链接
今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正式实施。其中,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作了最新的修订,共有十条:
(一)维护审判执行秩序,预防、制止、处置妨害审判执行秩序的行为;
(二)在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传递、展示证据,执行强制证人出庭令;
(三)在民事、行政审判中,押解、看管被羁押或者正在服刑的当事人;
(四)在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被执行人身份、财产、处所的调查、搜查、查封、冻结、扣押、划拨、强制迁出等执行措施;
(五)执行死刑;
(六)执行扣押物品、责令退出法庭、强行带出法庭、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七)查验进入审判区域人员的身份证件,对其人身及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八)协助人民法院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九)保护正在履行审判执行职务的司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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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烟台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