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邹春霞 通讯员 石晓 赵贤峰 侯春光 刘成杰)近日,烟台市落实耕地保护激励资金260万元,用于奖励烟台市13个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乡镇政府。这是烟台市首次在市级层面对耕地保护进行制度性奖励。
根据《烟台市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在综合考虑各区市耕地保有量、2019年度耕地保护工作完成情况、耕地保护制度创新、土地违法问题等因素的基础上,经相关区市的推荐并公示,烟台市评选出2019年度烟台市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名单,目前每个乡镇20万元的激励资金己下达相关区(市)财政局。同时今年烟台市还争取了省级耕地保护激励资金350万元,用于奖励7个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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