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宫小荃)中伏天的一个凌晨,芝罘法院夏日执行突击战正式拉开帷幕。芝罘法院执行局快速执行团队干警一行五人,在执行法官刘春怀的带领下,直奔执行目的地——芝罘区某村的一户人家。
该起案件是一起抚养费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孙某是一名单亲妈妈,与被执行人刘某离婚后一个人带着女儿艰难度日。根据离婚时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婚生女由申请执行人孙某抚养,被执行人刘某每个月需支付给女儿200元抚养费,但刘某时常拖欠。此次执行标的是一年的抚养费——2400元。
承办法官按照办案流程冻结了被执行人刘某的银行账户,希望能通过沟通协调的方式敦促其主动支付抚养费,但刘某总是以各种托词拒绝给付。执行法官决定进行突击执行行动,给他来个“上门服务”。
山村小路崎岖不平,执行法官一行人将警车停在村口徒步进村。经多方打听,终于确定了被执行人刘某家的确切位置。执行法官一进门便亮出证件并说明来意,刘某睡眼惺忪,言语中透露出不配合。据刘某称,由于疫情原因他上半年一直没有活儿干,现在也负债累累,生活起居都是靠现任妻子照料,根本没有闲钱给前妻。
执行法官首先对被执行人刘某的现状表示理解,接着对其释法明理:“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如不按时履行义务,人民法院不仅可以强制执行,还可能对你采取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
执行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被执行人刘某态度逐渐转变,主动告知执行法官他近期要给一个公司干工程,工程款按季度结算,只要拿到这笔工程款,他马上将近期拖欠的抚养费全部足额打到法院账户,并表示后期抚养费不再拖欠。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履行协议,被执行人刘某最迟于10月30日前将抚养费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孙某,至此,这场抚养费纠纷案件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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