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纪殿国)拥有一个手机靓号,成为很多消费者的追求。可自6月上旬开始,拥有烟台联通靓号的消费者陷入苦恼之中:烟台联通公司出台一个《关于优化靓号过户、重启等业务规范的通知》,为手机靓号过户新增加了限制条款,引起消费者不满,被消费者质疑为“霸王条款”。连日来,消费者一直奔波在维权的路上。
烟台联通6月出新规
靓号过户新增附加条件
市民张先生有一个尾号为4个7的手机靓号,6月初,他想要为自己的手机号办理过户手续,却被告知靓号过户需要先申请、再走流程,而且每月要交400元的最低消费,过户时还要签20年协议。
“我这个号用22年了,一直没有最低消费。为什么在过户之后,却要加这样的限制条款?联通公司不应该有附加条件。”张先生向烟台民意通6601234反映说:“烟台联通工作人员说这是公司6月份出台的新规定。我和朋友们都认为这是烟台联通的‘霸王条款’,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记者了解到,从6月上旬开始,很多烟台联通消费者都有和张先生同样的遭遇。“我们多次找烟台联通公司,6月15日下午,联通公司通知我可以给我们按原户原资费办理一次过户,但是要签20年《中国联通客户移动靓号协议》,再次办理过户时则需要按新规处理,就要有几百元至1200元不等的‘月承诺通讯费’。”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我们原先没有最低消费,为什么过户非得给强加上最低消费,还要签20年协议?我们消费者坚决反对。”
记者在一份烟台联通公司出台的《关于靓号过户、重启等业务规范的通知》上看到移网靓号过户规范:2015年11月24日前开户(有过户记录按照过户时间计算)移网靓号可享受一次按原户原资费(本着价值保有原则,新户最低消费不低于现行在售最低套餐)办理过户,再次办理过户按新规处理;2015年11月24日之后(含在此期间有过户记录的,即过户视同于新入网)移网靓号一律按现靓号规则办理过户手续,与用户按照现行靓号标准签署协议。记者注意到,该通知落款时间为2020年6月1日。
靓号过户执行标准不一
还因人而异?
从6月上旬开始,众多消费者奔波在维权路上,不停打电话向联通公司客服投诉,大家只有一个目的:要求烟台联通取消靓号过户附加条件,恢复到以前没有最低消费、自主过户。
“现在烟台联通公司好几个县市区营业厅,对于靓号过户政策都不一样,比较混乱。有的第一次按照原资费过户都不行,有的可以按照原资费过户一次。”消费者王先生告诉记者:“前段时间,有消费者去一家联通营业厅办理靓号过户,遭遇新规要附加条件,消费者认为这是‘霸王条款’,结果与营业员发生了言语和肢体冲突,出现了很不和谐的局面。”
“现在去联通进行靓号过户,还需要提前打申请,需要走流程。能不能过户?按照什么标准来过户?甚至连联通营业厅工作人员都拿不准。”消费者陈先生说:“手机号码过户,这么简单的事,因为新规定变复杂了。”
6月30日9时许,十余名来自多个县市区的消费者,来到位于芝罘区胜利路的“烟台联通大楼”一楼营业厅沟通、维权。YMG全媒体记者跟随现场采访。
“我们领导下楼来和他们谈了3次,现在给他们的政策是:第一次按照原资费+1元过户,签20年协议。从第二次过户开始,按照新规执行。”烟台联通公司营业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从9时至12时,消费者一直在营业大厅等候联通公司相关负责人出面沟通。
期间,发生一件“个别通融”的事情,更加引起消费者的不满。消费者齐先生,被工作人员带到楼上与相关负责人洽谈。“他们同意给我3次过户的机会,第一次是在原资费上增加1元,第二次和第三次过户执行59元‘月承诺通讯费’,再以后过户按新规定执行。”齐先生返回营业大厅后告诉大家:“不过,这只是他们口头承诺,没有书面协议。”
“联通公司靓号过户规定,怎么能因人而异?这对大家不公平!”一时间,消费者群情激愤。
“能不能请相关领导下楼和大家交流一下?”在YMG全媒体记者要求下,联通营业厅工作人员答应打电话向领导汇报。
中午12时许,一名联通公司相关负责人来到营业大厅。该负责人要求11名消费者选出1名代表和她“对话”,或者每人单独和她“对话”。消费者认为他们人员不多,另外大家来自多个县市区,谁也代表不了谁,希望一起交流。
消费者的意见,没有被该负责人采纳。她在短时间内多次表示:这是她最后一次和大家交流,如果不按照她的要求进行,她就离去,不谈了。
最终,一名消费者张先生跟随上楼单独交流。13时许,张先生回来告诉大家:联通公司同意给这11名消费者两次过户机会,即第一次是在原资费上增加1元,第二次过户执行49元或者99元月最低消费,以后再过户按照新规执行,月最低消费几百元到1200元的资费标准。
烟台联通“个别通融”的做法,遭到这11名消费者的普遍反对。“哪个消费者来找了,就给哪个消费者‘个别通融’?烟台联通执行规章制度,怎么能因人而异?弹性太大了!烟台联通的手机靓号大约几十万个,很多消费者还不知道这个靓号过户新规,他们可能面临去过户时,第一次就按新规执行。新规里有‘霸王条款’,就需要修改。”消费者孙先生认为。
消协和市场监管局介入调查
这场消费纠纷将何去何从?
6月30日下午,消费者赶到烟台市消费者协会以及市场监管局,投诉烟台联通靓号过户新规定涉嫌“霸王条款”。
“我们向消协和市场监管局表达了诉求,都签了字。”消费者王先生说:“这两个部门受理投诉,表示将展开调查,7个工作日内给我们消费者一个答复。”
记者就此咨询了山东强者律师事务所的单民强主任。单民强认为:设置最低消费,是一种强制消费和搭售商品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涉嫌垄断和强制性交易,违背民事行为的公平、合理、平等原则,属于“霸王条款”。
对于此事进展,烟台民意通将继续关注。
新闻推荐
本报讯(YMG记者云全通讯员吴爽)“家家悦超市与黄金珠宝城之间垃圾箱里垃圾过多,都外溢到路面上了。”自收到烟台民意通反馈...
烟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烟台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