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曲彩云 通讯员 李海城 于光宗)记者6月23日从烟台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获悉,企业新吸纳就业和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企业组织“以工代训”的,符合条件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各类中小微企业,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大型企业2020年6月1日以后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上述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中小微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万元。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大型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50万元。
申领流程:企业前往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新吸纳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后,再网上填报申请,通过“烟台市人社局”官网→“网上办事”→“公共就业服务”模块进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模块,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材料要求:企业营业执照(初次申领)、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含承诺书)、当月银行工资发放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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