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从春龙
通讯员 段彤辉 报道
本报烟台讯 1月27日,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堡村党员刘某驾车来到该村路口时,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检查,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因寻衅滋事,刘某受到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月29日,福山区纪委区监委印发了对该问题处理的通报,烟台市纪委市监委随即通过网站、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在全市进行了公开通报曝光。
严峻复杂的形势下,仍有少数党员不守纪律规矩,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障碍,查处通报此类党员,清除防控障碍,是烟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一个缩影。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烟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严肃执纪问责,为确保中央、省、市各项防控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1月27日,烟台市纪委市监委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印发了《关于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保障政令畅通,监督政治、组织、工作纪律作了明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立刻投入战斗,为疫情防控工作保驾护航。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秉持“疫情就是命令,责任绝不缺位”的理念,自觉放弃休假,与驻在部门主动对接,督促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携手同向发力,进行精准监督。与驻在部门共同参加各级电视电话等会议10余次,全面掌握情况,明确监督重点;成立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明晰细化责任,实化工作要求;以身作则,到奇山医院等定点医院深入开展一线监督,督促扎实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新闻推荐
见习记者汤伟昨日下午,在市运河音乐厅,一场晚会正进行着演出前的最后彩排。在彩排现场记者发现,在场演员年龄大多都在20岁左...
烟台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烟台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