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烟台 今日龙口 今日莱阳 今日莱州 今日蓬莱 今日招远 今日栖霞 今日海阳 今日长岛
地方网 > 山东 > 烟台市 > 今日烟台 > 正文

区法院又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来源:烟台晚报 2019-12-27 13:56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YMG记者宋晓娜通讯员矫健思玮)12月13日上午,芝罘区人民法院对任某兴等8名被告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包庇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任某兴犯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杨某易犯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姜某A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杨某传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姜某B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宋某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王某虓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赵某芳犯包庇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认定其中任某兴、杨某勇、姜某A、杨某传、姜某B等5人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芝罘区人民法院宣判的第三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经审理查明,2014年2月,被告人任某兴将被告人杨某勇、姜某A、杨某传、姜某B等人聚拢在其周围,形成了以被告人任某兴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杨某勇、姜某A为重要成员,被告人杨某传、姜某B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间,该犯罪集团在烟台市莱山区先后实施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3起,违法行为2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此,芝罘区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遂作出上述判决。部分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宣判。

新闻推荐

三个月,征迁签约率超过九成 芝罘区:党建引领推动征迁工作实现新突破

□记者董卿从春龙通讯员吴记成泥丹丹报道本报烟台讯12月2日上午10点,烟台幸福新城F宗地挂牌结束。12月4日审查结...

烟台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烟台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区法院又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