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的邻居是54岁的女农民合同制职工,她发生工伤并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她这种情况能不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旧伤复发可以享受报销待遇吗?
答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您邻居是54岁的女农民合同制职工,已超过法定50岁的退休年龄,因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但旧伤复发的医疗费仍可报销。咨询:我公司已退休2年的职工刚刚死亡,家属过来问,死亡职工有一位83岁的父亲,还有一个姐姐和弟弟,那么请问一下他的父亲每月能领多少补助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才能领到这个补助金?
答复:烟台市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其直系亲属没有定期生活来源的,可享受供养亲属定期生活补贴,目前每月530元。这位职工的亲属可以到人社局网站下载《烟台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待遇申请表》二张、近期彩照二张、供养关系证明(去世人员人事档案中有记载的可不用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手续。咨询:军转之后,家属养老保险需要转到烟台,家属现在烟台已入职,所在单位给办了社保卡,卡未下发,有账户。问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去哪里办理接续的事。周末有没有窗口为群众服务?
答复:您请在正常工作日携带部队出具的养老、医疗转移手续前往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周末及节假日不办理业务。咨询:2014年9月-2017年9月,我对象在烟台市开发区工作(三支一扶)缴纳保险类别为机关,2017年10月,考取到青岛市这面的机关事业单位,缴纳保险类型也为机关,请问现在可以将在烟台缴纳的社会保险转移到青岛了吗?具体携带什么可以办理?
答复:您对象可以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请携带您对象的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咨询:单位两年多未给我交社保,要与上一个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书,合同书丢了,就一直没有给缴纳,如何让单位补交这两年多的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答复:您中断期间若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补缴社保,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不能补缴。请您携带劳动仲裁确定的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和身份证到单位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业务。YMG记者夏丹通讯员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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