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8日讯(记者闫丽君通讯员张玉昌朱军)几年前,陶某以高息为诱饵,通过发放传单等方式,打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先后向社会不特定人群融资人民币100余万元,然后就跑路了,一直不见踪影。受害人报案后,陶某成为警方追逃的对象。
记者从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获悉,近日,开发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民警在夹河桥设卡盘查时,发现一辆迎面驶来的白色越野车,当该车将要驶至卡点时却想掉头行驶,行迹十分可疑。
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把该车拦停,随即对车内人员进行检查。经核查发现,该车驾驶员陶某竟是一名网上追逃人员!经核实,陶某于2016年5月12日注册成立哈尔滨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在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一年的时间里,以低风险、年回报率50%-70%的高额反息为诱饵进行宣传,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大量吸收资金,累计融资高达100余万元,钱到手后,该公司关闭,陶某趁机逃往烟台。
陶某来到烟台后,一直过着东躲西藏的“三无”生活,没有家庭,没有固定住所,没有稳定工作。他原以为“地下”生活一定会保自己平安无事,但怎么也没有想到,在开发区夹河桥落网。
目前,按照法律管辖规定,陶某被开发区警方依法移交给哈尔滨警方进行处理。
近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发案数量增多,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套路也在不断更新,很多人不懂投资,不问是否合法,一心只想赚大钱,这正好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最终掉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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