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安益通讯员莫言)6月27日上午,记者从烟台市召开的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按照“放心消费在烟台”创建计划,到今年年底,烟台市承诺践诺示范企业将达到800家,到2020年末,“放心消费在烟台”品牌效应将初步彰显,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基本建成。
25部门联合创建“放心消费在烟台”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是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提出:“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2018年3月,原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2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烟台”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2018-2020)》(以下简称为《方案》),明确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重点领域和目标任务,对推进步骤也进行了安排部署。《方案》指出,到2020年省级、市级、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到1500家以上,全市生产领域消费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消费纠纷自行协商和解率达到80%以上。
自《方案》实施以来,烟台市围绕日用品、食品、电信、物业和装修服务、公共服务、交通消费、旅游、文化、医疗、教育培训、快递、金融等12大消费领域开展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开展行政约谈和承诺践诺活动的基础上,今年,烟台市组织开展了全市日用消费品领域首批承诺践诺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先后命名表彰了128家示范企业。同时,注重加强对承诺践诺企业的督导检查,督促其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指导建立消费维权快速处置机制,引导自觉加入“消费维权直通车”,鼓励达标成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承诺践诺示范企业。
设立消费维权绿色通道
在大会上记者获悉,烟台市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今年,是创建工作的第二阶段,将重点抓好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建设、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消费投诉诉调对接、破解侵害消费者权益明规则、暗规则等重点工作,完成800家以上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放心消费创建,需要条块结合、协同用力、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坚持“守土有责”,积极调解监管领域内的消费纠纷,依法处理好消费者投诉举报,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推进跨部门消费维权快处机制。针对侵害老年人消费权益、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件等维权热点、难点,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依法高效处理消费者诉求。创新消费维权监管新模式,设立消费维权绿色通道。为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业态、新模式、新消费,烟台市将积极探索创新消费维权监管方式,对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型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之间要做好信息沟通与共享,采用科技手段,坚决依法打击。
健全创建活动奖惩机制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文明城市、质量强市等系列创建活动一脉相承,其核心都是如何提高质量、改善服务和讲究诚信。”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起点高、任务重,参与部门、单位数量多,涉及领域、行业范围广,需要综合协调、统筹推进。
烟台市将建立健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奖惩机制,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将示范企业品牌创建提高到争创全国驰名、全省著名商标的高度,对当选的省级以上示范企业给予政策上的优惠或相关奖励。对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或奖励。通过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把地方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或行业协会全部调动起来,把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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