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郭超通讯员杨元华杨波)现在,不少店铺以赠送“礼品”、“打折”为诱饵,让消费者办理充值卡,当再次消费时却拒绝继续刷卡。本月,芝罘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介入一起时装店调查,在证据和法理面前,时装店自知理亏、照价退钱。
时间回到2016年,张女士在芝罘区某时装店,办理一张充值卡,内存现金10000元,当时消费了1100余元,卡内剩现金8824元。去年夏天,张女士欲购一件4000元的时装。店员竟表示,须付现金、不可刷卡。张女士感到受骗、无法忍受,要求退还卡中余款,却遭拒绝。张女士认为,自己是名老会员,手中拿着存有大额现金的卡不准用,实在不能忍受。经据理力争,店长才同意退卡,但却说要扣除1000多元原来给的“赠品”和“优惠售价”,只能退7000余元。张女士认为这是“霸王条款”,店长却说暂无现金,让张女士回家等着。
今年4月份,张女士通过“烟台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系统”,诉至芝罘区市场监管局,要求该店解除办卡合同、全额退回卡中余款和相应利息。
执法人员受理后,立即调取办卡时付款、首次刷卡的交易记录,发现双方未签合同,店员也未明确卡的使用条件;原赠上衣没约定实际价格,张女士已穿。经数次调解,店方认可应担责任,最终与张女士签署《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解除原有合同、不扣减原给赠品价款和让利、退还相应利息,退款9207.90元。张女士当场收到现金,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目前,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已向该店提出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消除影响。“在办卡的过程中,消费者要量力而行、不应跟风。”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首先查验店方营业执照、许可证,看其是否齐全、有效。其次看店家是否履行规范的办卡程序,最后看合同、收据上的公章是否与执照上的名称一致。特别注意的是:店方收款时,无论是现金,还是微信转账,消费者务必索要加盖公章的收据,以利今后维权。市民如遇消费纠纷,可打“12345”投诉。
新闻推荐
本报讯(YMG记者逄苗实习生赵彦娜通讯员莫言)今年“6·18”网络交易集中促销活动已经开始,市市场监管局对烟台市平...
烟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烟台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