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安益通讯员吴清旭摄影报道)3月26日16时许,烟台高速交警支队莱山大队民警沿荣乌高速巡逻时,行至荣乌高速145km+600米处,发现一辆黄牌重型普通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并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重点是一半车身还在行车道上。由于路面车流量较大,这对行车安全造成很大隐患。
民警见状立即停车查看,原来是车辆发生故障动不了了,驾驶员在车辆后方用木头摆放了一个三角形的支架,这令民警哭笑不得。见此情形,民警一边在故障车后方摆放反光锥桶,疏导过往车辆,一边帮忙联系清障车到现场拖车。同时对货车司机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山东高速公路条例》,对驾驶员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对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新闻推荐
本报讯(YMG记者钟嘉琳)3月30日上午,首届烟台市民文化节正式开幕。开幕式以烟台市文化中心广场为主会场,15个县市区文化广场...
烟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烟台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