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安益通讯员荆国骏)3月15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福山大队民警在荣乌高速东厅收费站开展“两会”交通安保工作,在对一辆红色越野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神情紧张,表示自己忘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且不愿意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在民警多次询问下,该驾驶员才说出了自己身份证号码。经查询发现,该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吊销,在事实面前,其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虽然明知自己证件被吊销,但仍抱着侥幸的心理驾车上高速,不料刚进高速就被民警查获。经进一步了解,该驾驶员当天开车上高速,是送女友回老家,没想到会被民警拦下。目前,该车已被依法暂扣,该驾驶员因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000元和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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