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报警称,其小区17 号单元楼的电梯被人故意毁坏了。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大量走访以及调取周边监控,很快锁定了违法嫌疑人张某,但此时张某在广州出差,十日后张某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询问,张某案发当晚到朋友家吃饭,酒足饭饱后乘坐电梯下楼,期间张某跟女友在电话中发生激烈争吵,一时气愤,飞起一脚踢在电梯上,导致电梯运行故障,而事后他并没放在心上,次日便去了外地出差。物业工作人员发现情况后立即报了警。
鉴于违法行为人张某有主动投案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损失,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王春静章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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