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宋晓娜通讯员丁明明)记者从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中心获悉,芝罘区内企事业单位(含外地驻烟单位、大中专院校、三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2019年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将于今天(2月20日)开始全面展开。
为保证足额、及时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环卫处将派收费人员上门进行收费。收费人员统一着装,携带工作证,开具《垃圾处理费合同》和《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无法定理由和程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减免,并应及时缴费。
若企事业单位当时不能缴费,环卫中心将送达《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通知书》,请有关单位自该通知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芝罘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生活垃圾费管理办公室缴费。逾期不缴费的单位,环卫中心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请各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新闻推荐
本报讯(YMG记者孙致霞通讯员阿桂摄影报道)2月17日,随着“轰隆”一声巨响,在挖掘机的推动下,牟平区武宁街道办事处、大窑...
烟台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烟台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