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安益通讯员刘慧晶)1月27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民警在威青高速行村收费站执勤时,一辆小型车辆驾驶员交过路费时见到交警执勤神情紧张,十分可疑,随即民警对该车例行检查。当民警要求该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后,驾驶员郭某坚持说自己有证,马上找人送。但检查过程中他语无伦次,始终不提供有效证件和姓名。在民警的一再要求下,郭某竟出示了别人的驾驶证企图蒙混过关,但其出示的驾驶证照片明显不是本人。被民警识破后,郭某面对压力,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民警经过查询发现,驾驶员郭某从来都没有取得过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随后,民警将违法驾驶员郭某带回大队处理,经过进一步查询,2012年郭某曾因无证驾驶被开发区交警行政拘留5日。无证驾驶被罚后,郭某一直没有参加学习,反而一直处于无证驾驶状态长期开车,因无证驾驶再次被海阳高速交警查获,等待郭某的将是罚款1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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