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云全)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等一些罪犯,近年来国家实行社区矫正制度,希望他们通过社区组织进行社会化教育,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然而,有的罪犯却不珍惜这样的机会,在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前不久,芝罘区司法局首次通过“网上追逃”的形式,成功收监执行脱离监管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督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毕某被成功移交至山东省女子监狱。
毕某,女,48岁,2006年11月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1年5月6日因患疾病保外就医。毕某出狱后,不思悔改,继续从事邪教练习和宣传活动,并在2012年3月份以后销声匿迹,脱离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芝罘区司法局在多次查找均未联系到本人的情况下,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向山东省女子监狱提请收监执行,并建议公安机关进行追捕。2013年至2018年间,山东省女子监狱、芝罘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多次对毕某实施抓捕行动,但毕某行踪诡秘、住所不固定,均未抓到本人。2018年11月初前后,福山公安分局在进行日常工作排查中,发现毕某活动线索,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成功将毕某控制,并在第一时间告知了芝罘区司法局。后来,在芝罘区司法局的积极协调和福山公安分局、福山区司法局等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成功将罪犯毕某移交至山东省女子监狱,执行原判刑罚。
毕某在脱离监管期间,坚持邪教理论顽固不化,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开展违法活动,给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影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芝罘区司法局、福山公安分局、芝罘公安分局等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成功将罪犯毕某抓获归案,降低了对社会的危害性,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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