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烟台市共实施党内问责794起,399个党组织和570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受到追究。2018年,共查处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388起,处理435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53起,处理38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38人,分74批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81起。2018年,烟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517件,处置问题线索6248件,立案394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65人,其中处分县处级干部64人,移送司法机关31人。回眸2018,风雨兼程、步履铿锵,烟台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又走过革故鼎新、激浊扬清的一年。
这一年,烟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勇毅笃行深化改革,推进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全覆盖;
持之以恒正风惩腐,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破立并举标本兼治,精准发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环境;
淬火加钢锤炼队伍,刀刃向内锻造新时代反腐铁军
……
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每一记重拳的背后都昭示着有腐必反、寸步不让的坚强决心,更凝结着纪委监委全面融合、凝心聚力的使命担当。全融合监督加力改革砥砺前行2018年1月11日,烟台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转隶人员全部到位,新集结的“反腐铁军”整装待发。
2018年4月13日,烟台市纪委监委留置第一案———市铁路建设管理局原副局长王林亭案,顺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标志着烟台市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进入实战并首战告捷。
……
改革的最大红利是效能和战斗力的提升。《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工作流程》《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工作办法》等12项制度的相继出台,使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纪法衔接、法法贯通高效顺畅。积极探索监察工作向乡镇和市属功能区延伸,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7352人次,采取留置措施53人,审查调查工作实现量质“双升”,制度优势已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必须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督格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岳德川多次强调。随着监督工作办法的出台,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全覆盖的基础上,针对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等8方面重点,综合利用谈话函询、专项检查等10余种方式,进行常态化、近距离日常监督模式初步形成。
立足于让监督更加精准有力,探索“大数据+智慧纪检监察”新路子,打造“烟台纪检监察综合业务一体化智能平台”,与31个部门、51家银行、3大网络运营商建立专用查询线路,共采集到5.6亿条数据信息,(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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