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本人农村户口,工作四年,辞职后准备去读书,医疗保险可以和父母一起缴费吗?答复:您的户口如果还在原籍的话,可以和父母一起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在学校参加当地的居民基本医保,但不可以重复参保。咨询:本人与配偶均在烟台海阳某央企就职,但本人户口在江苏,现有新生儿户口也落在江苏,但由于长期在海阳生活,想在海阳上基本医疗保险。按照新发布的政策,如附件中的参保范围:(三)由本市各级公安机关签发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非本市户籍未成年子女。现有问题如下:如题中条件,本人子女能否在本市上基本医疗保险?若可以,需准备除本人居住证外的其他哪些材料?
答复:烟台市文件规定:“未在户籍地参加基本医保的居住证持有人,可参加居住地居民基本医保,其未成年子女可随父母在居住地参保,个人按居住地居民相同标准缴费,享受居住地财政补助和医疗保险待遇。”也就是说,您有烟台市的居住证,您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在烟台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您持您的居住证、孩子户口本和孩子的《婴儿医学出生证明》,到您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的镇或街道办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即可。
咨询:我的小孩户口在芝罘区只楚街道,2019年度居民医保已交费,也是在只楚街道办。现在因为本人工作原因,2月份需要把小孩的户口迁往广州,现在想咨询我小孩户口迁移后,本年度内医保报销待遇怎么解决?
答复:如果您孩子长期在广州生活,您可以为孩子办理“异地居住”手续。填写《烟台市异地居住就医登记备案表》,报芝罘区医保中心备案。在广州居住期间住院治疗的,原则上选择广州市内全国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自办理异地居住就医登记备案手续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或注销。符合全国联网结算政策要求,且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实行异地住院医疗费即时结算的,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联网结算政策要求执行广州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报销政策。符合异地就医政策规定,未通过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实现即时结算的住院医疗费,需个人全额结算后回烟台按以下程序办理报销:提供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加盖医院业务专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在烟台市范围内就近选择代传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办理。YMG记者夏丹通讯员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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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烟台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