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烟台市大部分医保定点医院对患者住院看病仍然实行的是先预交住院押金后治病,待出院时按医保规定比例进行报销的制度。患者住院预交押金一般少则数千元,多则几万元甚至数十万元,这一预交押金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给经济困难的患者看病带来了困难,有的患者因不能及时凑到押金错过了最佳的治病时机。”昨日,市政协委员王建光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希望能取消住院押金或按患者住院报销比例差额部分预交住院押金。他建议,成立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局组成的领导小组,制定烟台市患者住院费用预交相关制度,报请市政府批准,并由各大医院按文件要求执行。文件应体现参保患者住院预计治疗费用总额减去患者预计按医保规定报销比例差额预交住院押金的规定。同时,医保机构为各医保定点医院拨付医保周转金。为解决医保定点医院资金不足的困难,进一步提高医院治病救人的积极性,医保机构可为医保定点医院核拨一定的周转金。建立参保患者信誉体系。参保患者住院时应将其身份证及医保卡一并存押在医院,并与社会其他组织(如银行、机场、火车站、客运等行业)联网,一旦出现逃费现象,将在网上进行公布,使该人无法在社会上进行任何活动,同时,由医保机构对患者及其家人进行法律诉讼,以防止患者及家属发生逃费现象。YMG记者百惠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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