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福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做的《关于烟台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会议结合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十三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调整方案符合客观实际和主动调控、创新发展的要求,决定批准这一调整方案。
新闻推荐
社会救助不断提升 养老服务不断完善 惠民生 暖民心 民政为民
昨日,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2018年,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全区工作思路要求,以“高质量抓好民生需求、高标准落实民生保障”为目标,突...
烟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烟台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