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子良报道
本报烟台讯1月8日,记者从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烟台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烟台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消防基础信息采集、消防安全巡查与监督,提高全民防火防灾意识,共创良好安全的生活环境。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消防法》第五条规定中表示,保护美好家园人人有责,要更加注重基层工作。对此烟台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以村(居)、社区为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单元,在网格单元内的单位、村组、村(居)民楼院及其他场所开展消防基础信息采集、消防安全巡查与监督、消防安全宣传等动态管理工作。
“我们将通过‘烟台消防’微信公众号和烟台365消防服务网对外公布规定全文,便于市民查询使用。”烟台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张磊表示,加强全民消防意识,注重部分对整体的影响,加强“网格单元”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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