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YMG记者孙朝军通讯员王军良彭浩摄影报道)超载1231%、驾驶报废车、改型、使用其他车辆检验合格标志……这么多严重违法行为竟然同时出现在一辆机动车上,让人匪夷所思。近日,烟台开发区交警在出警途中发现并查获了这样一辆小货车,及时消除了一起严重恶性交通安全隐患。
12月3日19时许,烟台开发区交警巡逻警力在五指山路花坛处处理完一起交通事故后,发现迎面驶来一辆车灯光线昏暗、车厢内装载货物明显超出栏板一倍高度的蓝色低速车,存在超载嫌疑。民警遂将其拦停,依法对驾驶员及车辆进行检查。期间,驾驶员王某向民警出示驾驶证,但行驶证迟迟无法出示。一会说放在家里,一会说落在单位,前后表述不一致,民警遂对车辆进行仔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悬挂的号牌与车尾部喷涂的放大号不一致,民警通过公安系统查询并核对车架号,得知该低速车年审到2012年,车辆状态已经报废,竟然还使用其他车辆检验合格标志。
民警将该车带至车辆过磅点进行过磅,发现该车竟然严重超载1231.6%,现场发现车辆栏板竟然加高了20公分,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该车,并依法移送停车场。
王某这辆车因超过三个检验周期,车辆强制报废,平时还疏于维修保养,车前灯昏暗,夜间行车本身就有很大的安全隐患,竟然还严重超载,大大增加危险程度,像颗会移动的“定时炸弹”。
驾驶员王某因驾驶报废车、超载100%以上、改型、使用其他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将被处以罚款4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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