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因为孩子是独生子女,我退休后就跟随孩子在杭州居住,并且办理了医保异地转移。7月份确诊乳腺癌并做了手术,现在化疗当中。我看到过一个报道,说是恶性肿瘤年度内手术、化疗、放疗,靶向多次住院只扣一次起付线的费用。请问是这样吗?每次化疗起付标准应该是多少钱?再问一下,因乳腺癌在门诊各种检查所产生的费用按照什么比例报销?因为我在杭州几乎不回烟台,今年门诊费用明年再回去报销可不可以?如果有这样的政策是不是也要在今年年底回到烟台才能申请?答复:根据政策规定,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化疗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因乳腺癌产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统筹范围内的按照85%报销。今年的门诊费用可以明年结算。咨询:我是烟台招远人,肺腺癌中晚期。吃第一代靶向药吉非替尼,保险报销一部分;产生耐药后,医生建议换为二代靶向药阿法替尼。请问吃第一代已经不起作用了,再换药能不能报销?需要什么手续?答复:吉非替尼属于谈判药品,由医保基金支付,目前阿法替尼属于大病保险特药,由承办商业保险机构审批支付,申请的患者需前往医院医保办开具烟台市大病特药使用申请及评估表,并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各县市区社保中心大病特药窗口审核办理,审批是否对症以特药适应征为准。YMG记者夏丹通讯员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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