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YMG记者安益通讯员荆国骏摄影报道)11月27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福山大队民警在福山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保时捷牌越野车未按规定放置交通强制保险标志,遂立即将其拦停。经网上核查得知,该车保险已于10月份到期,之后一直未到保险公司投保。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讲解后,告知其该车将被暂扣,待其购买交通强制保险后再到大队接受处罚。而此时该驾驶员“任性”地说:“保险买不买有那么重要吗?出了事我赔得起!”随后,执勤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将该车进行了暂扣。交警部门提醒:不管车主及驾驶员是否有赔偿能力,交通强制保险是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并张贴或携带交强险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路。根据规定,这位“任性”车主将面临交强险最低保额两倍的处罚。
新闻推荐
本报11月27日讯(记者梁莹莹记者梁莹莹)记者从烟台市物价局获悉,今年,烟台市物价局致力于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持续...
烟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烟台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