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云全通讯员鹏飞)今年以来,我区以党政同责为主线,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四位一体卡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同时,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理念,强化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企业规范管理,评选示范引领,监管推动落实等措施,严把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及时化解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公众食品消费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明确党政同责要求。根据省、市两级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我区以区委办、区府办两办名义印发了《芝罘区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各级党委、政府都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度制定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计划,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组织领导责任。
落实街道属地责任。区政府和各街道(园区)每年都签订《芝罘区食品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街区主要负责人是管辖范围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街道、园区具体职责内容进行了细化,层层卡实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考核问责管理办法,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问责力度,将各街道园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在考核工作中所占比重达到3%,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细化部门监管职责。区食安办定期组织召开区食安委全体会议,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行分工落实,对芝罘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调度部署,对食品安全难点、热点问题进行集中研究。结合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督导活动,督促食安委各部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履行所承担的监管责任。定期开展部门联席会议,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共享资源、互通信息、相互补位,切实防范监管失责缺位,提升食品安全协同共治能力,共同打造食安烟台典范之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逐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企业担负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在食品全领域制定和推行企业良好行为规范,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生产经营体系。健全完善了质量受权人、问题企业约谈、红黑名单和行业禁入等制度,提高了企业违法违规经营成本,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的主动性有了很大提高。综合运用日常检查、监督抽检、执法办案、信息公开等多种手段,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对企业主体形成了有力的震慑和警示。
下步,我区将以食安城创建活动为契机,通过快速检测、溯源倒查、网络系统等措施和手段,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加强从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保障辖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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