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 日中午时分,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查处。中午12时16许,民警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拦停后,要求该轿车司机打开车门接受检查,但驾驶员就是不肯开门。经过几分钟的僵持,驾驶员无奈,只得摇下车窗,现场执法民警注意到驾驶员是一名 30岁左右的男子,该男子面色微红,眼神迷离,沉默不语,接着民警将其带到警车旁做了酒精测试,经酒精测试,男子血液酒精含量11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据驾驶员冯某称,当天中午11 点多钟准备去买五金材料,路过宏达市场时,遇见了一个好久不见的老朋友,正好该吃中午饭了,于是两个人在附近找了一家饭店,冯某喝了有半斤白酒,喝完以后就接着去五金市场买材料,买完材料刚走到新胜路路口就被民警逮了个正着。以为中午没有交警查酒驾,冯某也是后悔不已。目前,冯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处以6个月的拘役,其驾驶证也被依法吊销,并且五年之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王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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