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王轶通讯员芝公宣摄影报道)“费那劲干吗?上去一砸,拿了就跑。”这可不光是电影《疯狂的石头》里的经典台词,还真有人这么干。近日,芝罘警方就抓获这么一个大盗。
10月21日早晨刚上班,市民姜女士称:该市府街烟酒商店的橱窗玻璃被打碎一个洞,价值一万余元的香烟及近千元现金被盗!兴隆街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然而案发商店没有监控,嫌疑人作案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经研判之后,一个扩大搜索范围擒获嫌疑人的行动计划随即制定。
民警在侦查中发现,在案发当日距离案发现场百米之外曾闪现过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鬼影”模糊瞬间消失,但从其活动轨迹来看明显异于常人,行迹极为可疑。最终,“鬼影”搭乘一辆出租车消失在莱山区的FK旅馆。“鬼影”的真实身份曝光令民警振奋:姜某,男、32岁、辽宁省人。2011年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11个月。姜有盗窃前科符合现场“不留痕迹”的作案特点,然而,他在案发后的第二天即离开旅馆不知去向。并且据旅馆工作人员提供,姜某的穿着与民警所掌握的“鬼影”不相吻合。
就在民警摸排之际,一条看似无关的案件线索引起民警极大关注———在烟酒商店被盗的前一天即10月20日凌晨,华茂街同发一起服装店玻璃被砸案件。这起案件十分奇怪,报案人称,服装店的玻璃虽被砸毁,但没丢失任何财物,而又不存在“报复”作案的可能,这里面难道另有“文章”?民警当即调取天网还原现场,监控显示:当日凌晨2点,一名秃头男子出现在服装店周边,徘徊了一段时间之后,背向橱窗蹲下身子,挥起手中的硬物向橱窗玻璃砸去。侦办民警辗转调查,结果惊人巧合,秃头男子的落脚点也在莱山一家旅馆,而经旅馆工作人员确认,他就是姜某!姜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民警追缉,11月3日晚上8时许,嫌疑人姜某从大连窜回烟台不到半小时即在市区某旅馆落网。嫌疑人交代,他两次到烟酒商店向女老板购买矿泉水踩点;砸服装店玻璃是为了“实验”一下砸玻璃的声音是否能引起别人注意;而在盗窃烟酒商店过程中,他准备了手套、衣物隐匿痕迹,为遮人耳目,他在逃往FK旅馆的途中将作案衣服丢弃!
姜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的侦办中。
新闻推荐
11月2日,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会议,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会上,全文学习了全国人民代...
烟台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烟台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