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破获一起涉案价值703万元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犯罪嫌疑人竟是年薪数十万元的公司副总经理。
今年 5月份,烟台某某开发公司在并购外地一家企业的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财务账目造假行为,为保证并购工作顺利进行,烟台某某开发公司向莱山警方报了案。
莱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报后,迅速组织警力展开案件调查,在工作过程中民警了解到,该并购项目涉及资金2亿余元,但对方财务提供的账目明显与事实不符。烟台并购项目负责人魏某有重大嫌疑。
为解开案件真相,民警调查了魏某及其关系人银行账户、流水等信息,发现自并购项目谈成后,魏某及其关系人账户上凭空多出4笔汇款,总金额达703万元。经查实,款项全部来自这家被并购公司的负责人李某。 莱山公安分局依法将涉案的魏某、李某传唤到案。
据交代,负责并购工作的李某为了顺利完成并购项目,私下打探了解烟台某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魏某的情况,在协商并购中两人很快达成共识。见利忘义的魏某在答应李某条件的同时,要对方拿出并购金额的5% 作为“好处费”,两人一拍即合。李某分批将“好处费”打到了魏某指定的银行账号,魏某先后拿到了703万元的“好处费”。他用这笔钱买车、换房,一部分“孝敬”了丈母娘。
10月18日,李某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犯罪嫌疑人魏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依法移诉至当地检察机关。
徐忠 曹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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