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烟台市质监局根据上级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生产、销售领域列入能效标识目录的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检查生产企业8家,销售企业27家,检查产品涉及11个类别460批次,包括自镇流荧光灯、空调、电冰箱、电风扇、电饭锅等。
检查中发现1家企业经销的2种产品涉嫌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备案,执法人员对上述情况依法进行调查处理。(通讯员姜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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