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史崇胤通讯员邵文子强)近日,市交警二大队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件,酒驾嫌疑人田某的同学不远千里前来烟台探望,田某相约几个人在饭店为朋友接风,酒后驾车前往滨海西路游玩兜风被查处。田某遇到交警还不敢开车门,并疯狂拿着水瓶往嘴里灌水来稀释酒精。
8日,市交警二大队酒驾组在辖区滨海西路例行检查。当晚8时许,民警拦下一辆黑色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迟迟不开门,执勤民警通过喊话、敲打车窗等方式耐心与驾驶员进行沟通,只见司机不停地拿着一瓶水猛往嘴里灌。僵持了一会儿,里面一个30岁左右的男子才打开了车窗,执勤民警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气。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酒精测试,酒精测试结果为113mg/100ml。这名男子傻了眼,旁边同行的女子也是惊诧不已,连连向民警求情:“我们是真错了,不应该喝酒开车,今天就喝了一小口,我是到烟台游玩,和他在饭店吃了一顿饭,下次一定不敢了。”
民警对两人进行了严厉的教育:“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应该深深刻在脑子里,现在你已经构成了醉酒驾车,对自己、他人、交通安全都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民警依法带该男子去医院做了抽血化验,最后的化验结果与酒精检测结果一致,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男子田某称,9月8日,他同学到烟台游玩,在幸福路一家饭店几个朋友和这个同学一块吃饭,并喝了半斤白酒,吃过饭以后看时间已经快晚上八点了,以为喝了这点酒应该没事,自认为当时还是周末,这么晚了交警应该都下班了,距离滨海西路也不太远,拉上同学出发了,结果刚走到夹河桥东侧被执勤交警拦下,当时害怕不敢开门,并拿着水喝了几口希望能够稀释一下酒气才打开车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田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被处以1到6个月的拘役,其驾驶证也将被依法吊销,并且五年之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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