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1日讯(记者秦雪丽通讯员张风雨)9月11日,记者从烟台海关获悉,9月10日,益海(烟台)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以加工贸易方式向烟台海关申报进口的2000吨黄大豆顺利通关,与以往不同的是,该批黄大豆并没有办理加工贸易手册,而是用以企业为单元的加工贸易账册完成通关。
以企业为单元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是指海关实施的以企业为单元,以账册为主线,以与企业物料编码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料号)或经企业自主归并后形成的海关商品编号(项号)为基础,周转量控制,定期核销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据了解,自2018年8月起,烟台海关全面推广实施“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益海(烟台)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成功设立了该关辖区第一本以企业为单元的账册。改革后,符合要求的企业将不必再以合同为单元申请办理成百上千的加工贸易手册,而是以企业为单元(可以包含多个合同)申请办理一本加工贸易账册,这将为企业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时间成本,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据统计,新政策实施将惠及烟台海关辖区近120家加工贸易企业,按2017年数据测算,1年可为辖区企业节省各项费用约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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