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任雪娜通讯员姜超)我区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申报工作已于5月5日正式启动,申报将于6月15日截止。凡区域内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辖区内产业结构调整及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26%)、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等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补贴。
为给企业网上申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今年进一步简化优化了工作流程,通过建立“稳岗补贴”交流群,及时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提高了服务的针对性。将“稳岗补贴”申请须知上传至群文件,对于区内重点监测或者首次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主动告知注意事项,建立补贴申请工作台账,详细记录企业申报进程,及时跟进。目前,已有25家企业提交了网上申请,补贴人数达到1500余人。
通过对近期网上申报企业材料的初审以及企业在提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在网上填报数据时,开户银行及账号应为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要填写完整;上年度已享受过“稳岗补贴”的企业,上年度补贴金额与补贴项目要与上年度数据填写一致,上年度未享受过“稳岗补贴”的企业,上年度补贴金额填“0”;企业在网上申报的过程中,申请补贴项目应选择社会保险补贴,补贴人数为申请当月企业在职职工人数。申请报告没有固定模板,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设计,报告中要简要介绍企业的基本情况、职工参保情况、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对于稳定岗位都采取了哪些措施等方面内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由区社保中心稽核科开具,企业可自行联系稽核科,准备稽核材料。
通过网上初审的企业,要及时打印《烟台市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携带本企业“稳岗补贴”申请报告(一式两份)、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证明、2017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缴费票据复印件、2017年度失业保险缴纳情况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等资料,于6月22日前报送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厅23号窗口。符合条件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或书面材料的企业,将视为自愿放弃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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