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消除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点镇(街)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着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日前,市政府对烟台市1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5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和2处重点镇(街)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挂牌督办。
市政府要求建立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消防部门帮助指导的整改工作机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资金,确保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严防整改期间发生事故。如无法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停产停业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市政府将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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