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大量梳理工作,民警最终确定张某诈骗金额超9千万(警方供图)点击查看原图5月9日,从烟台市公安局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烟台海阳一男子编造在银行办理“过桥”业务、经营画廊等需要大量资金的理由,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实施集资诈骗。短短三多年的时间,这名男子在社会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9000余万元,欺骗投资群众89人。近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犯罪嫌疑人张某无期徒刑。通讯员徐忠张文华记者郑芷南
以高息利诱
据海阳警方介绍,2012年,犯罪嫌疑人张某向同学李某借款300万元,称其用于放高利贷、在银行办理“过桥”业务。赚到钱后,他要将本息还给老同学,没成想李某不仅不要他还款,还希望张某能够用这笔钱再扩大业务,继续赚钱。
尝到了赚钱甜头的张某,于是四处借钱,并承诺支付5到9分月息,骗受害人钱用于放高利贷,在银行办理“过桥”业务、经营画廊。一开始,他手头宽裕能按期支付借款人本金和利息,使之可信度和透明度得到扩张。
周围的朋友便死心塌地跟随张某左右。张某经常带投资的朋友过花天酒地的奢侈生活,每月最多能到夜总会20多次,每次消费都不低于四五万元。张某出入赌博场所,一个晚上最多输掉120多万元,心里没有丝毫危机感。
受害人众多
从2014年起,张某发现资金开始出现了大缺口,便开始谋划大规模借钱放贷。他一方面用更高的利息来说服那些跟随投资的人,并且告诉他们,由于在银行有“过桥”业务,本钱暂时提不出来,只能先每个月按时给受害人利息,为此他还委托银行的朋友帮其圆谎。另一方面,他用文化传播公司搭台聚拢资金,从北京、上海等地请来所谓字画名家,在他的画廊展纸泼墨,并找来当地一些媒体花钱做广告;然而,浮夸造势并没改变他的困局。
直到2015年4月,资金实在周转不开了,张某索性找到新的债主,称预借253万,并答应债主每月利息高达4毛。结果一月未到,债主因急需用钱想要回资金,可无论如何都联系不到张某,此时债主怀疑上当受骗,这才向海阳警方报了案。
警方查实,张某根本没有在银行做任何资金“过桥”业务,所有集资诈骗款项除了用于返还本息,其余大多被其挥霍的事实。在这些为他投资的受害人中,不乏北京某高校的教授,当地著名的企业家和一些手头宽裕的群众,单单他的同学李某就先后借给他6000多万元。
诈骗9千多万
2015年5月,张某由于资金链断裂,为逃避追债,他四处躲藏。2015年6月8日,民警在海阳城乡接合部农村的一处出租房内将其抓捕。张某到案后,只能凭记忆大约说出其集资诈骗的数额,而且与警方掌握的数额差距较大。警方展开了大量工作,最终确定张某集资诈骗9000多万元和造成2600万元直接损失的数值。
犯罪嫌疑人张某,现年40岁,海阳人。原先,做过饲料生意,后经营一家小饭店,由于经营不善倒闭。归案后,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称自己也没想到能骗那么多钱。当年同学李某之所以借这么多钱给他,还不计成本,是因为平日李某在南方做生意,很少能顾得上家里,都是张某逢年过节去帮忙看望照顾李某家里老人。如今,张某的二胎宝宝刚刚出生,自己就进了监狱,他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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